陸軍司令部前參謀官潘姓中校,一年多前傳出性侵害女士官,遭到判刑五年。由於被害人身心受創,骨盆腔發炎、還得了乾癬症,提出民事賠償,法院審理之後,判決潘姓中校必須賠償七十多萬元。



(杜大澂報導)

這起軍中醜聞案,發生在民國九十七年底,潘姓中校在桃園龍潭營區外,遇見酒醉嘔吐的同事,對方拜託他將一名也喝醉的女士官載回家,不料,潘姓中校趁人之危,將不醒人事的女士官載到汽車旅館性侵害得逞。經過國防防徹查之後,潘姓中校被法院判刑五年入獄服刑,也因此和妻子離婚。至於,被害女士官去年退伍,但這段期間身心受創,因此,提出民事求償,要求一百二十萬元。

法院審理,由於醫院診斷女士官骨盆腔發炎,加上壓力大,全身長滿乾癬,要以長袖長褲掩飾,法官認為,女士官的確受到嚴重傷害,判決被告必須賠償七十多萬元。

文章來源: 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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