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昨天質疑,汽車買賣有四分之三是二手車,市調六家二手車業者發現,各家自稱的認證內容差異大,且全台無驗證機構,呼籲經濟部督導業者落實相關定型化契約範本。



消基會昨天召開「二手車認證亂,誰在管?」記者會。

消基會秘書長黃鈺生表示,七月廿八日到八月二日電訪六家二手車業者,發現有的業者未提供檢測項目,有的業者提供高達一百六十八項檢測,同樣都號稱有認證,內容落差甚大。

前述六家業者包含「SUM優質車商聯盟」、「SAVE認證車聯盟」、「順心優質車商聯盟」、「簡哥中古車」、「LEXUSCPO原廠認證中古車」及「中台灣嚴選中古車」。

黃鈺生說,調查發現,基本檢測項目「引擎系統」、「變速箱」、「方向機」、「路試」等內容,各家業者的檢測項目也不一。

例如「引擎系統」,有的提供十一項檢測項目,有的多達廿六項。又如「變速箱」,有的業者提供十五項檢測項目,但也有業者只提供一項,差很大。

他強調,再以行政院消保會提供的「中古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為例,其實已記載了「三日審閱期」、「交車時碼表里程數」擔保與不擔保、「影響車況重大事項」、「稅費」等消費者容易忽略的契約項目;但是業者不一定都有記載。

至於消保會方面,消保會法制組指出,前述範本由經濟部商業司公告,二手車業者的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商業司。

黃鈺生呼籲經濟部加強落實「中古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否則以目前市場上根本沒認證機構而論,儘管業者掛牌自稱經過認證,但信賴度實在堪虞,消費者的權益無法獲得保障。

消基會汽機車委員彭淼富另補充,由於台灣根本沒有二手車認證機構,業者恐怕是以驗證之名來衝銷售業績,可能已違反商標法。

文章來源: 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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