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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今天召開「禮讓行人研討會」,邀請產官學以及國外專家,探討如何透過宣導及法制,增進行人安全。與會者普遍看法認為,需要更多的宣導及教育;日本專家則指出,行車速度降低十公里,對行人的威脅就可以大為降低。警政署建議修法,增訂「記點」罰則,嚴格規範車輛,如果行經「行人穿越道」沒有禮讓行人,除了要罰新台幣一千二到三千六元,也要追加「記點」處分,警惕駕駛人。(彭群弼報導)



禮讓行人研討會進行一整天,交通部長毛治國在開幕致詞表示:為了維護行人的安全,今年下半年開始,透過多個管道,推動禮讓行人的系列活動,喚起國人重視行的安全。毛治國表示:雖然到道路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數已經逐年降低,但行人仍占有一定比例,每八次就有一次是行人遭殃,並且有四成,發生在交叉路口,如何透過宣導以及操作面,增進行人安全,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毛治國說:從駕駛人本身做起,例如:行經路口,或變換號誌、或轉彎時,都能夠養成不要搶快,暫停,耐心,注意是否有行人通過,就可以減少事故。此外,行人也可以透過揮手,舉旗等方式,增加車輛對行人的辨識度,相互提醒。

研討會中來自日本的專家也引述日本推動禮讓行人的研究發現,只要車速降低十公里,就可以讓事故受傷的程度降低一個等級,其次,根據日本的研究也發現,六成的駕駛都是在發現行人時才踩下煞車,如果能夠培養駕駛人無論是否看到行人,在規定的路段先行放慢速度,就可以減少不及煞車的問題。

警政署今年七月起開始在全台各地加強宣導及執法,但似乎成效有限,因此,警政署建議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的相關條文,針對汽車沒有禮讓行人穿越道的行人,除了可以罰一千二到三千六之外,也可以加入「記點」處罰,根據現行規定,各項違規記點,只要累計六點,就會遭到吊扣駕照一個月的處分,一年如果吊扣兩次,駕照將遭到吊銷。透過修法對於不禮讓行人的駕駛人,增加處分。根據處罰條例的現行規定,無論是否劃設有行人穿越道、交通疏導人員指揮或號誌管理,車輛「都」應該禮讓行人,否則都有罰則。禮讓行人是對駕駛人的基本要求。其次,警政署也建議,大型車輛應該強制加裝攝影紀錄系統,協助駕駛人觀察車外狀況,避免出現視覺死角。至於行人部分,違規罰款只有三百塊,取締成效不佳,警政署建議也應該記點或對於常犯的行人給予交通安全教育,人、車都要努力。

文章來源: 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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