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監察院以「徵收汽燃費,清理欠費效能不彰」,通過對交通部的糾正案,交通部官員十一日傍晚坦承,過去八○年代由於沒有強制移送的問題,在稅費管理工具上,尤其是在電腦化設備方面是有不足的現象,管理不易。加上近幾年經濟情勢不是很好,很多民眾無力繳納汽燃費也是原因。不過,交通部已積極充實電腦設備,希望從源頭來提高汽燃費的實徵率。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十一日通過並公布監委沈美真提案,糾正交部。據糾正案文指出,截至九十八年底,汽車燃料使用費未徵數計有一百六十點一七億元,監理機關未積極完成法定送達及移送程序,且債權憑證管理鬆散,多年來清理欠費效能不彰,肇致政府因未於法定時間內行使請求權而消滅,各監理機關九十四至九十九年自行刪除列管逾法定請求權時效之欠費案件,金額計七十億一千二百零八萬餘元。」

交通部路政司機務科科長李昭賢表示,強制執行法是在九十年之後通過立法,八○年代並無強制移送的問題,當年電腦化管理設備是比較不足,對稅費管理作業不是件容易的事,而且,案件數量很大,以汽車而言,目前就高達六百多萬輛。

他說,這兩年來,國內經濟情勢確實也不是很好,有很多民眾確實無力繳交汽燃費。而若是監理單位催收不到汽燃費,就只好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文章來源: 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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